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课程考核改革的通知

发布者:jwc发布时间:2020-05-29浏览次数:653


各开课单位:

由于疫情防控尚未解除,根据目前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已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可以申请实施课程考核改革,以便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课程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课程考核改革的基本原则

1)本期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的线上教学课程,且课程已具备实施考核所需的全部条件。

2)同一门课程(以课程代码为准)考核方案必须征得全体任课教师同意,考核形式必须统一。

3)课程考核改革方案应遵循《西华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西华行字〔2017142号)的基本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课程考核的标准和要求。

4)课程考核成绩组成比例中,学生学习过程部分占比不高于总成绩的50%,且必须提供明确的存档材料。

2.课程考核改革的组织方式

结合实际情况,课程可以组织线上考核,也可以待学生返校后进行线下考核。无论采用何种组织方式,都应该保证全部选课学生具备考核改革方案中所述的参加考核的条件。

3.申请课程考核改革的程序

1)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填写疫情防控期间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见考试中心下载),提出明确的改革方案(包括考核方式、组织方式、成绩占比、考核时间等基本信息),并交教师所在系(部、中心等)审核。

2)开课系(部、中心等)针对课程考核改革方案进行质量审核,以确保考核内容和考核质量满足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审核通过后,申请表提交开课单位审核。

3)开课单位针对课程考核改革方案进行可行性审核,并及时将课程考核改革方案向全体选课学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如果有选课学生提出合理异议,且方案未进行针对性修正解决,该课程考核改革方案终止。

4)开课单位初审通过后,签字盖章的纸质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姚英老师处待审(联系电话,13880902292)。

5)教务处对收到的课程考核改革方案进行结论性审核,并在收到申请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开课单位明确反馈是否同意的结论。结论为“同意”的,开课单位按申请内容执行。结论为“不同意”的,该课程考核改革方案终止,相关意见会同时反馈给开课单位。




教 务 处    

2020318

疫情防控期间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