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jwc发布时间:2020-08-27浏览次数:416

关于申报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促进实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培育一批高质量的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着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现代大学生成长的新特点、信息化时代教育教学的新规律,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相关专业类急需的实验教学信息化内容为指向,以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动各专业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实验教学新模式,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信息化实验教学项目示范新体系,支撑我校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建设内容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强调在线开放和资源共享,以学院为建设主体,积极利用企业的开发实力和支持服务能力,系统建设与整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优质教学资源。

申报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可网络化运行共享,其研发应以完成教学要求和内容为目标,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创新实验教学项目资源呈现方式,注重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各种媒介促进教学准备、线上讨论、线下交流。加强网络化条件下实验教学规律研究,探索提升实验教学效果的方式方法,“虚实结合”、“能实不虚”。

三、申报立项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依托课程需为各专业必修实验课程,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为项目依托实验课程任课教师。项目师资力量较强、建设基础较好、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较高,建设方案可行性强。

2.坚持“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宁缺毋滥”的原则。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3.各教学单位应从教学实际需要出发,统筹规划实验教学体系设计,组织相关教师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实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适用性、创新性,做好项目选题论证。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应为本科教学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支撑学生实践创新综合能力培养,拟申报建设的项目将纳入本科培养方案实验教学大纲和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并至少满足 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 10 步,原则上应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应用。

4.依据教育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的分类(附件1)(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945/s7946/201707/t20170721_309819.html),2020年规划建设项目350项,涵盖27个专业类别(见附件2),我校涉及的专业类别主要有:物理学类、力学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艺术学类等。

5.为系统推进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系统建设,各教学单位可参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创新联盟发布的部分专业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http://nvse.ilab-x.com/activity/detail?id=6)进行项目申报。

6.项目建设完成后,能接入学校虚拟仿真公共管理平台,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外服务。

(二)立项建设

1.各教学单位应紧密结合办学定位与学科专业特色自愿申报。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学院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的方式,遴选立项建设项目。

2.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每个学院每个专业类别(见附件2限报1。历年实验室建设已立项虚拟仿真实验项目认定为校级培育项目,不再申报。

3.立项评审。教务处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准备5分钟左右PPT汇报答辩,评审专家将对申报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核心要素仿真度、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并进行公示。

4.本年度设立校级培育项目约10项。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统筹决定立项项目及其支持经费额度。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即20209-20218月,20213月进行中期检查,2021年底进行结题验收。项目参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指标进行建设。

(三)申报方式

以教学单位进行统一申报,请各单位将西华大学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培育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04室,联系人刘璐,电话87729516,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96日。


教务处  

2020.8.24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