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实验指导规则

发布者:jwc发布时间:2019-12-02浏览次数:379

西华大学实验指导规则

西华行字〔2017283

第一条为规范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指导学生实验过程中行为,进一步提高实验课的教学质量,根据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规范,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无论是教学计划安排的课内实验还是开放实验室所进行的课外实验,都必需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为学生实验提供服务并进行相应的管理。未经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同意,不得进行实验。

第三条实验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实验过程中应该做到:

1. 课前认真备课,不仅要熟悉实验原理、方法,而且要了解学生已学的理论课程和已做相关实验的情况,充分估计学生在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到目的明确,心中有数。

2. 要提前掌握实验室的准备情况,对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消耗材料逐一落实,确保实验顺利进行。

3. 讲解正确、清楚,示范准确无误,巡视指导耐心细致,不得擅离岗位。

4.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精密仪器、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使用要详细讲解,提醒学生注意,切实保证学生的操作安全。

5. 教育学生树立爱护国家财产,爱护设备,珍惜原材料,勤俭节省的主人翁思想。

6. 认真批阅实验报告,及时、准确地进行学生实验成绩的考核,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学生,及时安排重做。

第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指导学生实验过程中应该做到:

1. 认真执行课程教学计划,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充分了解学生所在专业和所做实验的要求及时数,并能针对不同专业的教学方法与内容,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

2. 在每门实验课开始前,应充分熟悉实验内容,详细列出应购应备原辅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清单供采购人员参考备用,并在实验前分发到位,保证学生的实验能及时正常的开展。

3. 配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正确操作,爱护设备,珍惜原材料,特别对使用精密仪器和有危险步骤的实验中,应坚守岗位,确保实验顺利、安全。

4. 实验结束时,要逐个检查实验岗位的清理工作,确保应停、应关、应断、应洗、应倒、应放工作的完成。督促学生做好实验室的卫生清洁。

第五条对于由于指导不当造成实验失败的由教师所在系(教研室)和实验室分别记入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考绩档案,并安排重做。造成教学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