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者:jwc发布时间:2019-12-02浏览次数:197

西华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西华行字〔2017285

 一、学生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

 二、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并由教师提问检查。

 三、学生独立完成实验准备工作,需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方能启动设备,正式开始实验。

 四、实验时,要严肃、认真,爱护公物,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不准喧闹谈笑,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

 五、对实验的方法步骤及实验设备如有疑问,应向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提出。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六、实验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要照章赔偿,追究责任。

 七、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等,并听从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挥,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失措。

 八、实验结束时,实验数据要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实验中使用的各种工具、材料、仪器等必须向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交代清楚,整理好实验现场后,方能离去。

 九、每次实验结束时,学生应按时送交实验报告,教师按章进行必要考核。实验报告不合格者必须退回重做。无故不做或不合格重做者,第二次的实验材料费应由学生自理。

 十、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科学实验技能,提倡由教师组织或学生自己提出,在教学计划外作些探索性、研究性实验。但均需事先向有关实验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在实验室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十一、本规则由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对不遵守本规则的学生,指导教师可责令其停止实验。